廣東歐可儀器-振動試驗臺國標標準第16部分參數指標
2022-06-02
[902]
環境效應
振動導致裝備及其內部結構的動態位移。這些動態位移和相應的速度、加速度可能引起或加劇結構疲勞,結構、組件和零件的機械磨損。另外,動態位移還能導致元器件的碰撞/功能的損壞。由于振動問題引起的一些典型現象如下:
a 導線磨損;
b 緊固件/元器件松動;
c 斷續的電氣接觸;
d 電氣短路;
e 密封失效;
f 元器件失效;
g 光學上或機械上的失調;
h 結構裂紋或斷裂;
i 微粒和失效元器件的移動;
j 微粒或失效元器件掉入電路或機械裝置中;
k 過大的電氣噪聲;
l 軸承摩蝕。
選擇試驗順序
利用預期壽命期事件的順序作為通用的試驗順序,同時考慮下列因素:
a 振動應力引起的累積效應可能影響在其他環境條件(如溫度、高度、濕度、泄露或電磁干擾/兼容)下裝備的性能。如果要評估振動和其他環境因素的累積效應,用一個試件進行所有環境因素的試驗,通常先進行振動試驗。但若預計其他環境因素(如溫度循環)造成的損傷使裝備對振動更敏感,則應在振動試驗前先進行這個環境因素的試驗。例如,溫度循環可能產生初始疲勞裂紋,裂紋在振動作用下會擴展。
b 試件一般要按壽命周期的順序逐個進行各項振動試驗。對大多數試驗,為了試驗裝置計劃安排或由于其他原因,可以對試驗順序進行調整。但某些試驗必須按其在壽命周期中的順序進行。如在振動試驗之前應完成與制造過程有關的預處理(包括環境應力篩選),最后進行代表任務最后階段的關鍵環境試驗。